金屬一次回火和多次回火是有區(qū)別的,二次硬化后再低溫回火一次10個小時和兩次低溫回火5個小時是否一樣?就像樓主說的情況,感覺效果不一樣?;鼗鸬钠渲幸粋€目的是使殘余奧氏體轉變?yōu)轳R氏體,馬氏體是在快速冷卻下形成的,所以每次回火結束后一般選擇風冷,以便形成溫度梯度,再次給殘余奧氏體的一個轉變機會。
這個是一樣的結果,組織相變其實在回火的前半個小時已經結束,基體組織穩(wěn)定的前提下保溫時間的長短在于消除熱應力和組織應力。
比如:一塊CR12MOV低溫一次回10個小時和兩次回5個小時,其得到的效果是否一樣?還有就是二次硬化后再低溫回火一次10個小時和兩次低溫回火5個小時是否一樣?CR12MOV想要二次硬化需要高溫淬火,高淬高回,低淬低回。
還有一個誤區(qū),多次回火和長時間回火,實質在于保溫時間,而不在于回火的次數的多少。
首先你需要了解一下回火的目的:主要有兩點:消除應力,得到你想要的組織(這里有個隊亞穩(wěn)態(tài)向穩(wěn)態(tài)的轉變,比如回火時,有時會發(fā)生殘余奧氏體再次分解的過程,還有其他不穩(wěn)相的分解),當然還有一些其他的副作用,不如降低硬度,改善切削性能等等(這不是得很重要,隨便翻書都有的)。了解了回火的作用我們才能談你說的問題,還有必須要向你說明,不穩(wěn)相的分解有人工時效和自然時效(有時回火會順便起到人工時效的作用),所以如果是10小時的你搞個5小時再加5小時如果中間間隔時間短,肯定沒得10小時好,就像你煮飯,先煮到半熟斷火在重新煮能一樣嘛;如果你中間放個10年八年的,只要該材料不是為了消除材料內部的大的殘余應力,兩者效果應該沒區(qū)別。
應力消除的更徹底,但是存在回火充分性問題,回火分為低溫回火、中溫回火、高溫回火(調質處理)。